乡村道路施工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村道路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村道路施工合同1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不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村内道路硬化工程 米,宽 米,硬化面积 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灰土垫层、水泥路浇筑等,工程总预算 万元。
二、合同期: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总工期为 天。
三、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严格按照《乾县村内道路硬化项目质量管理手册》的要求,确保合格(由村两委会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四级公司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
①2:8灰土,厚15cm垫层;水泥强度必须是以上,水泥混凝土标号为C25标号。板厚18cm,弯拉强度以上。
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最佳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
③路面采用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平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
④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
⑤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 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18cm单价为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筹资部分由村级申请拨付。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待上级拨款到位后由村级申请拨付。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每公司贰万元,交镇财政所一事一议专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
七、奖罚措施:
1、工程在 年 月 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天雨除外),拖延期一天罚100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某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八、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九、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
十、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国家20年某月某日颁发的《建筑勤务员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承包人、发包人、采购中心、镇政府各执一份,项目资料内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乡村道路施工合同2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5、 合同价款:
二、 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 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乡村道路施工合同3发包方(简称甲方):下营村凹背村民小组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工程项目为公益项目,资金通过募捐筹集。
2、工程施工地点:邹头坳至下营小学约270米。
3、工程施工内容:□清路基、□砌石、□填土及夯实、□涵洞接长、□水泥路面。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和包安全等。
5、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此处隐藏16822个字……泥稳定层(底基层水稳层可用片石补强),新铺水泥砼路面。改造为四级水泥砼路面,路基宽5.0米,c30水泥砼路面宽3.5米,c20水泥砼路肩0.75米×2,增设部分涵洞、防护设施、排水沟等附属设施,详见设计文件。
三、材料供应及要求
1、本工程所需水泥按县公路指挥部单价290元/吨由甲方采购,乙方自行运输,在运输施工中乙方只能用于该路段修建,否则,发现一次,扣乙方工程款壹万元;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
2、材料质量要求
(1)河沙:河沙或机械吸沙;
(2)片石:300号强度以上;
(3)碎石:正规产地碎石;
(4)条石:300号强度以上;
(5)水泥:32.5级普通水泥,须有厂家质检部门的合格证书或质检书。
3、凡经质量监督小组的监督员或县质检站或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管处现场人员抽验发现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并限期运出现场,否则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组织运出,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四、工期
1、本标段工期6个月(日历工期),自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3月2日(具体工期开始时间以指挥部开工令为准)。
2、工期允许延长的条件:
(1)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妨碍了施工进度;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施工安全或工程质量;
(3)建设单位通知暂时停工。
3、工期延长的决定,若发生第2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施工单位应书面报请甲方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
4、除第2条规定的允许延长工期的条件外,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连续15天不进场动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取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施工单位连续20天停工,甲方除收缴履约保证金外,有权清场,直接解除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追究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同时按施工单位所完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在二年内支付,不计息。
5、施工单位每延误一天惩500元,提前完工一天奖500元。
6、该工程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五、甲方的一般义务
1、开工前为乙方办理属甲方完善的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2、协助乙方落实施工所需砼拌合场水、电管网,以保证施工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3、派驻现场质量监督人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
4、协助解决施工管理以外的可能影响施工的有关事宜。
5、根据乙方的竣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六、乙方的一般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及内容组织施工,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2、做到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3、接受甲方、铜梁县公路质量监督检测站、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管处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
4、工程完工后,按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办法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及决算报告,一式六份并送交甲方归档。
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标准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几何尺寸不得擅自改动。
2、本合同工程质量,按交通部JTGF80-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或优良工程。
3、工程所需各种建材乙方须自行抽查、验收。经自检或甲方、质检站检验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并限三天内自行运出施工现场。
4、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图和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各个工序的试验、检验乙方应做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真实可靠,各个工序完结后,经监理、甲方、质检站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否则,将不予计量。
5、砌筑的砂浆、路面砼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试压件,拌和均匀,随拌随用。
6、凡经甲方、质检站检查指出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达到设计要求,所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不采纳甲方、质检站整改意见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采用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0—15日内组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9、经验收若是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在限期内返工直至达到合格工程。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工期延误责任。若在限期内不返工,建设单位有权另行组织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10、本工程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为两年。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返工达到合格工程,若乙方不履行返工义务,则由甲方组织他人修复,所产生的修复费用在乙方工程余款和质保金中扣除。
八、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时需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2、在施工作业中,因施工行为造成施工现场以外的房屋、青苗、地上地下管网损害及人身损害赔偿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款结付与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1、本工程分四次支付镇自筹部分工程款(县补助资金按县相关政策支付),路基完工付20万元、水稳层完工付40万元、C20混凝土路肩完工付10万元、全部工程完工付10万元,余款除质保金外从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二年内付清,不计息,如未付清余下工程款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完工完成50%时,退还50%履约保证金;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余下履约保证金。
2、该工程质保期二年,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缺陷,甲方如数返还。
十、本工程奖惩
本工程验收达到优良工程建设方奖承包方工程总价的1%,合格工程不奖不惩。
十一、违约与争议的解决
1、违约金按承包总价的5%计算。
2、违约金支付不足损失部分,守约方有权追偿不足部分损失。
3、发生争议双方应在监理组主持下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协商或起诉期间不得影响或停止施工,除诉讼保全以外。
十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中,因未尽事宜或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履行中,因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施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申请解除合同的,主动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协商不一致时,可诉请法院解决。
十三、其他
1、本工程招标文书、施工设计图、变更通知书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四份,由甲、乙双方分别送有关部门,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