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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周记

时间:2024-11-22 11:54:25
实用的初中周记范文汇总五篇

实用的初中周记范文汇总五篇

转眼间,岁月匆匆,眨眼间,一个星期已经过去,相信大家都有不少体会吧,这时就需要我们认真地写一篇周记了。我们该怎么写周记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中周记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周记 篇1

我告别了那个令我回味无穷的母校,升入了这个绚丽多彩的中学,此时进入中学的每个新生都务必参加军政训练。“军训”--多么可怕呀,令人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对军训产生了恐惧感。然而军训对我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小孩也然而有好处的。此时有人说:“为什么要军训军训有什么好处呢”军训能使我们养成不畏困难的精神;使我们身体素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并有时间培养一技之长,创造新的财富,只有这样,我们将来才能在社会上找到立足之地,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也只有这样才能然而中国的未来不致落空。

军训的感受像个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样样都有。军训然而残酷的,记得刚开始军训的第一天,教官就给我们一个下马威--立定。让我们在烈日炙烤后的塑胶跑道上站上半个小时。热气不断的从地里面往上透,脚底又酸有烫,汗不断地脸上流下来,此时滴在地上,而且还口干舌燥的,我有点想打“退堂鼓”了,但然而我没有这样做。我一向告诉我自己:必须要坚持下去,时间快到了,再忍一下就行了,要然而此刻放弃的话,那前面的辛苦不就白费了吗于然而我就咬着牙,硬撑了下来。

这么一天下来,我已被折腾得差不多了,我软绵绵地躺在床上,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这虽然很累,但我觉得我们要完成一件事,务必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此时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初中周记 篇2

  眼下已经是初三了,我的初中生活也快要结束了。然而,班上的有些同学去没有一点的压迫感,好像根本不在意这个人生的转折点似的。然而,我去也不知是咋了,整天还想着玩电脑,打游戏。难道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的节奏吗?我变得越来越不认识自己了。

  从初一至初三,我们不知换了多少的班主任,但是我们还是若无其事,整天不知到底在干嘛:学没有学好,玩也没有完好,到头啥也没有。哎……初三啊,现在已经快要结束了我还是没有着急,今年开学,我也曾好好的规划过学习计划,可是每次到实行的时候,却总是坚持不下来,一到开始实行的时候就放弃了。

  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还有3个月的时间就要面临中考了难道我就从此放弃了,结束我自己的学习生涯吗,我不心甘,我的人生之路还有很长,我不想这样,初一的努力,初二的放弃,现在是初三了,我必须加油,应为这是一个关键的时期,我一定要抓住这最后的机会,把握好自己人生的方向,只有这样,我想我也没有什么遗憾的吧!

  现在我也就有了一个目标:一定要加油,把握自己的人生。初三啊初三,请放慢你的步伐,给我个奋斗的机会,让我在这最后的3个月里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达到自己的'成功彼岸。也别让父母再操心了。加油啊!

  我的初三。

初中周记 篇3

猪肉汤,对于别人来说,是一种很常见的食物,但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爱的传递。因为每当我生病不舒服时,母亲便会亲自为我熬这个汤,至今那味道我也难以忘怀。

那年,我也才10岁,也记不清是什么原因,就发了一场大高烧。虽说当时时夏天,可我的身体却感到极为寒冷。时不时的抖动着,但又不知吃了哪种食物,使我倍感温暖。

我独自睡在“大棉被中却倍感寒冷”的床上,眼珠子直瞪着天花板上的几何图案,脑中时不时的模糊着。这时,我闻到了一股清香的味道。向眼前看去,看见母亲端来一青花瓷的碗,碗中还飘起白色的烟雾,连带出一股清香的味道。

我连忙爬起来,母亲小心翼翼的把青花瓷碗放在桌子上,我又把眼睛睁得大些,凑近碗旁。用手扇了扇从碗中飘出的白雾。那香味扑鼻而来。“啊,真是太香了,这是什么啊?”

母亲看见我这所有的举动,不禁的笑了笑,说:“别再凑近了,再近你的脑袋就要栽进去了”

听到母亲的一番取笑,原本通红的脸颊,现在更为通红。

“这是猪肉汤,给你喝的,喝了可以暖身子的”。母亲说道。

我拿起汤匙,勺了一口汤,慢慢的品尝起来。顿时,那香而暖的香味从口流到心头,真是温暖至极啊!更为绝妙的是,那股淡淡的清香味把腥肉都给一面盖住。喝了那口汤之后,精神可谓是提升了几倍。至今我也忘不了那第一碗猪肉汤。可谓说是精神的汤,温暖的汤,幸福的汤,爱的汤啊。

现在每次生病时,母亲都会为我煮猪肉汤。那是一碗治愈汤,是无人可比的,只因那是母亲亲自熬制的。

初中周记 篇4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一本世界名著,它的书名叫《苦儿流浪记》,作者是埃克多马洛。

书中主人翁小雷米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孤儿,可是他被凶恶的父亲卖给了流浪艺人维达理,从此以后,小雷米跟随主人走过巴黎的一个个城市,

靠拉琴和表演杂耍为生。一路上他经历了无数艰难险阻,很多磨练,最终成为了一个勇敢、善良、能干的小男子汉,并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小雷米深深地打动了我,他是个孤儿,四处流浪,经历无数困难,但他永不放弃,依然保持勇敢乐观,寻找失散多年的家庭,他的精神很值得

我学习。小雷米好可怜,他小小年纪就被迫流浪街头,而我,每天生活得那么开心,有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要珍惜,要更加努力的学习,像小雷米那样勇敢、善良、能干。

初中周记 篇5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在这五千年中涌现出许多伟大的人物,其中,最让我敬佩的人物要数三国中的“常胜将军”——赵云了。

赵云智勇双全,文武双全。武艺超群,忠心耿耿,历来被后人所赞颂,被后人所学习。因此小时候家人常用赵云来教育我要精忠报国。渐渐地赵云的事知道的愈多,我就愈加敬佩赵云。

我敬佩赵云,首先是因为他的武功很好,在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一杆银枪,被赵云使得风驰电掣,出神入化。一把剁铁如泥的青红宝剑,被赵云耍得神出鬼没,让人眼花缭乱。所以,无论什么怎样的大将见到赵云都闻风丧胆,狼狈而逃,否则,就会死在银枪之下。赵云直到老年仍英勇无比,真可谓宝刀不老。

我敬佩赵云,其次是因为他临危不惧,经常急中生智。有一次,黄忠夜袭曹寨,不料中了埋伏,赵云舍身将黄忠救回军营,可这时,曹操趁胜追击,以排山倒海之势向赵云大寨压来,这时,赵云军人员伤亡严重,无法应战,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赵云突然想起一妙计,他让弩手埋伏在战壕里,待曹军接近,弩手突然站起来,霎时,万箭齐发,曹操以为赵云早已布好了天罗地网,马上命令大军撤退。看来,赵云真可谓是一员有勇有谋,不可多得的武将。

我喜欢赵云,最主要是因为他时刻为天下百姓着想,而且认准明君就死心踏地的跟着他,决无二心。赵云年少时投奔袁绍,尽管袁绍势力庞大,但是个昏君,不听忠臣直言劝告,只听奸臣花言巧语,赵云放弃高官厚禄,毅然离开,几经周折,投奔刘备。当时,刘备势单力薄,连吃败仗,可赵云没有离开,决心帮助刘备脱离苦境。在长板坡时,赵云为了留下一点刘备的血缘,为了蜀国的将来,赵云领着二三十个军士闯入曹军去救甘夫人和阿斗。当赵云寻到阿斗时,已只剩下单人单骑,鲜血洒满战袍,可赵云不顾生命危险,把阿斗放入战袍中,又打入了曹操百万军中,就在他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力斩曹操五十多员,最后,赵云把阿斗完好的交给刘备。

赵云是一位世上少见的神奇武将,他为蜀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我将永远敬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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